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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达商城开放平台虚假交易管控规则

 

第一条  制度目的

为维护吉达商城开放平台的正常经营秩序、维护吉达商城开放平台公平和诚信的经营环境、保障消费者及商家的合法权益,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规定,特此制定本管控规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管控规则适用于所有在吉达商城开放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商家。

第三条 定义及分类

3.1虚假交易,是指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得商品销量、信用积分、流量、曝光率、高转化率等不当利益,影响吉达商城开放平台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3.2不正当方式,是指商家通过任何形式购买商家自己的商品,通过非正当方式获得虚假的商品销量、信用积分、商品评论、流量、曝光率等不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

1)反复多次购买;

2)选择货到付款的方式购买商品后拒收;

3)购买商品后退货;

4)购买商品后取消订单;

5)使用虚假的发货单号伪造发货及退货事实;

6)其他任何不正当形式。

3.3 构成虚假交易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商家内部人员反复多次购买商家自己的商品;

2)商家关联方包括各地分子公司及实体店、品牌合作商、代运营方、其他合作方等购买商家自己的商品;

3)商家及其关联方注册的账户或者马甲小号,购买商家自己的商品;

4) 商家员工及其关联人员注册的账户或者马甲小号,购买商家自己的商品;

5)商家利用第三方炒信团伙,或通过和第三方反复多次购买;

6)平台商家之间反复多次购买;

7)其他非正常的交易手段。

 

第四条 处理流程

4.1 处理流程

1)吉达商城向商家下发考核分类为虚假交易严重/虚假交易特别严重/虚假交易极其严重类型违规单。

2)商家收到违规单后,应在收到违规单之当日起7日内在SUP系统对违规单发起申诉。逾期不进行申诉的,视为商家确认虚假交易并接受处罚。

3)吉达商城收到商家的申诉及相关材料后,依据申诉材料,进行最终认定并确认处罚方案,并下发处罚通知。

4)针对虚假交易违规处理,商家只有一次申诉机会;申诉不通过的,不再接受商家任何渠道任何形式的申诉。

 

注:吉达商城下发虚假交类型违规单和商家申诉均在SUP系统中进行,最终处理结果(含最终处罚方案)也将在SUP系统中通知。

 

 

第五条 附则

 

1、吉达商城开放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2、如本规则与吉达商城其他生效管理制度冲突的,以本规则规定为准 吉达商城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则并向商家公示。

 

3、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则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吉达商城有权酌情处理。但吉达商城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吉达商城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吉达商城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4、本规则于2022年7月6日修订更新公示,如果有任何意见,请向400-090-8188进行反馈,我们将针对收到的意见酌情考虑并决定是否调整,如无任何反馈,本版将于2022年7月13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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